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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9年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9年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是省直属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优化整合了省质监局、省工信委、省厅、省农委、省食药监局等9个厅局所属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消防技术检测站、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省药械评审与监测中心等20家事业单位,是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为一体的综合性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机构,是推动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提供技术服务的重要载体、传递社会信任的重要方式、支撑经济贸易的重要工具。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支机构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文字综合2名、检验检测20名,委托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招聘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文字综合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4)负责综合办公室、党办与人事监察部相关文字处理工作;

(5)党员。

(二)检验人员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无机非金属材料、耐火材料、电器、电子、通信、高电压、绝缘材料、自动化、化学分析、微生物、石油、无机材料、机械、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等相关专业;

注: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有信用不良记录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2.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10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待现场报名。请将《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至邮箱zjyrlzy@qq.com,邮件主题应写“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格式,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面试考核,检验人员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考核。考核由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组织实施。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签订合同

 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将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进行人员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8660565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00—16:00

附件:《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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