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1、补充人员编制不足,临时用工法制化
   根据省编委办、省人事厅关于对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规定,严格控制编外的临时用工。如果将临时人员全部交由省人才中心实行人才派遣、可以更大限度的减少用人单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数量,解决用人需求,同时,更有利于用人单位与临时人员在派遣期间权利与义务的实施与维护。
   
   2、规避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由于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在使用临时工作人员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用工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存在诸多用工风险,主要表现有:
   
   (1)工伤风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章,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中将工伤划分为10个伤残等级。
   1-4级伤残为严重等级。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为:保留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6级伤残为中度等级,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或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7-10级伤残为轻度等级,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工伤员工的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要享受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工伤待遇。
   当然,以上还不包括工伤人员及家属向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附加条件。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不仅增加单位的经济负担,解决不好也会影响用人单位的社会声誉。
   
   (2)争议和纠纷风险
    用工手续的不完备,势必会导致用工程序的不规范。特别是在涉及社会保险享受、辞职、辞退等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敏感问题,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争议和纠纷,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
   
   (3)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一旦涉及社保享受的问题(如工伤的申报认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生育保险的申领),则无法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只能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不仅增加单位的经济负担,还会面临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
   
    3、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根据有关部门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人才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动作,可以将人事管理成本降低至原来的40%以下。这些成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办理用工手续成本、人事档案管理成本、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纳成本、办理社会保险享受成本、办理员工辞职辞退成本、处理争议纠纷的成本等。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