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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8,125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3,375,合计6,750

    二、根据南宁市更低工资标准,设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90,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100,合计200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41月1日起执行。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628日            

文章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gjjqzfzx.gxzf.gov.cn/xxgk/zcwj/t18623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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