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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起,这些地方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为落实保障民生要求,进一步优化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医保局积极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7月31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包括两类,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二是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是工资收入的替代。

以往生育津贴需由企业中转,存在流程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更便捷地享受到生育津贴,医保局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让女职工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切实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截至目前,全国有近六成统筹区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

目前各统筹区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详见下表:

(来源:人社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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