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6年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农保)缴费档次标准
辽宁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2025〕19号)明确: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对应200元至5000元9个缴费档次,各地缴费补贴标准应不低于40元、50元、7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70元、180元,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参保人按年缴费期间出现中断缴费的,补缴时不享受缴费补贴。
(来源:人社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返回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