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养老金)
一、哪些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的范围:一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二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三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实行分类改革后确定为公益一、二类的事业单位;四是录用文职人员的军队建制单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或者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制到位或分类类型明确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4年10月-2019年4月,用人单位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9年5月起,用人单位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1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等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工作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什么用途?
职工参保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及时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途:一是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权益;二是支付参保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账户利息两部分构成。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当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支取完后,本人依然健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基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按照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间调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吗?
如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么申请?
可以直接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 在【首页】—【人社办事】,点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直接提出转移申请,点击【进度查询】可查询转移进度。
六、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基金由哪些组成?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四)规定的其他收入。
七、工作发生变动职业年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八、职业年金怎么领取?
(一)参保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九、影响养老金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影响养老金水平高低主要有四个因素,一是工作时间长短;二是缴费水平高低;三是退休前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高低;四是退休时职务(岗位)的高低(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2014年9月或退休前最后一次职务、岗位升降后的职务、岗位高低也影响养老金水平)。一般来说,工作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职务(岗位)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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