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
本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群及标准

二、缴费期说明
本溪市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待遇享受期
1.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9月30日(含)前已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费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2026年1月1日(含)后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度保费到账之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规定,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以全省年终决算暂停业务时间为准)期间缴纳2025年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自2025年度保费到账之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自主缴费: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电子税务局APP—社保费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二)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四)本溪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本溪市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一厅联办窗口。
(五)本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请选择上述方式之一完成缴费,不能使用银行存款扣款方式缴费。
(六)全额资助缴费的更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无需在上述缴费渠道进行任何操作。
五、已缴费查询和证明开具
(一)缴费查询
1.2022年1月1日起的已缴费信息,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一厅联办窗口查询。
2.缴费人可查询本人缴费记录,经办人可查询已代为缴费的记录。
(二)缴费证明的取得
2022年1月1日起的缴费证明,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缴费后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本溪市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得。
(三)注意事项
1.各种缴费方式均支持为他人代缴
2.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本辖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的手续: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本辖区常住人口需要提供的手续: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的参保登记
(1)新生儿父母一方具有辖区内户籍或辖区内居住证及新生儿户口本参保登记。
(2)凭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参保登记。
4.缴费人对应缴费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金额等有疑问,需向医保部门咨询
5.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6.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持非居民身份证人员使用电子税务局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为本人缴费时,实名登录后请选择“我是经办人”入口缴费。
六、政策解读
参保信息及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七、业务咨询电话
医保部门:
市医保中心:47116025
平山区医保分中心:47119755
溪湖区医保分中心:47191131
南芬区医保分中心:47269716
本溪县医保中心:47603630
桓仁县医保中心:48833977
税务部门:
平山区税务局:42896936
明山区税务局:42896222
溪湖区税务局:42388725
南芬区税务局:42388816
本溪县税务局:46832374
桓仁县税务局:48863300
高新区税务局:45858007
特此通告。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来源:人社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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