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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盘锦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在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1号)精神和我市职称工作安排,拟开展2026年度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审方式

在盘注册登记的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产业园区、开发区的中小科技企业,以及体现我市产业特色的优秀民营企业均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市人社局采用综合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组织评委进企业进园区上门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台账》(附件)。

三、相关要求

各区(县)人社部门、辽滨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我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相关政策,指导意向企业做好职称评审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评估筛选后分批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忠野  李爽  联系电话:2815400

 

附件: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台账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rsj.panjin.gov.cn/2026_06/01_16/content-563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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