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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毕业生优先获就业帮扶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高校毕业生一直是北京就业工作的重点,而六类人群则是重点中的重点。

根据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纯农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登记失业1年以上毕业生,为北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对于这六类人群,北京市要优先为其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信息服务,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一是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更低生活保障的;

二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是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助学贷款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为1000元/人。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此外,北京市户籍失业残疾人大学生若选择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还能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

一是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照更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更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二是对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村民俗旅游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照更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更高不超过1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三是对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照更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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