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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帮扶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就业

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受疫情影响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本市失业人员。其中,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本市失业人员是指2020年3月起,难以通过市场就业、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并纳入青岛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的失业人员。

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以上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给予顺延。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满后被用人单位留用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临时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不计入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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