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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据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时间为2021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服务对象包括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通过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都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的温暖与关怀。


通知要求,各市州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实施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要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其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要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实施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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