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代表和孩子参加环保教育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大代表与同学们共同参观重庆自然博物馆。

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副庭长宋扬为同学们介绍马类演化史。

重庆自然博物馆讲解员为同学们讲解动物标本。

法院干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为人大代表与同学们讲授环保知识。

人大代表和同学们认真聆听讲解。(本组图片均由尚博摄)
“大家看,这些恐龙化石来自亿万年前,那时这里湖泊密布、植被茂盛。”伴随着细致的讲解,重庆自然博物馆内传来孩子们的阵阵惊叹与欢笑声。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然博物馆,为来自大渡口区自启学校的同学们开启了一场“行走的法治与生态教育之旅”,并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李自玲、郑祥燕、邓明鉴、谢雪梅参与。
在博物馆讲解员的带领下,人大代表和同学们依次走进贝林厅、重庆厅、恐龙厅。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层层叠叠的地层剖面、巨大的马门溪龙化石,瞬间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原来恐龙生活的地方这么美,我们要保护好现在的森林和河流。”在参观中,同学们深有感触。
参观结束后,两级法院干警结合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树立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绿色发展理念。
“此次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既贴近青少年成长特点,又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有效推动了生态环保理念和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全程观摩整场活动后,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将生态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相结合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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