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康巴诺尔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地设立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初夏草木繁茂,湖淀鸥鸟翩跹。康巴诺尔意为“美丽的湖泊”,作为全球遗鸥核心繁殖栖息地、京津冀关键生态涵养节点,湿地生态禀赋独特、生态守护责任重大。6月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康保县人民法院联合设立康巴诺尔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地,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海丽、康保县副县长候选人王嘉庆出席。康保县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草局、县生态环境局、康巴诺尔遗鸥保护协会等相关领导应邀参加。
设立保护阵地,聚力多方共治。王嘉庆与邢海丽共同为保护地揭牌,康巴诺尔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地正式设立并启用。法院将依托康巴诺尔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地,联合检察、、司法、林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围绕深化生态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湿地生态资源和珍稀野生鸟类等方面开展工作,为“中国遗鸥之乡”的生态安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观览湿地风貌,深研护绿路径。随后全体人员走进保护地宣教中心,依托图文展板、实物标本、实景监控等载体,近距离探清湿地生态脉络、遗鸥种群保育现状,围绕跨部门生态协同、湿地损害修复等议题深入研讨。康保遗鸥保护协会会长麻喜荣详细讲解了遗鸥的生活习性、迁徙路线、保护成效等内容。市中院环保庭庭长雷鹏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与公园法视角下湿地保护及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进行专题授课,为各单位协同履职提供法律依据。
细化履职举措,健全长效机制。依托全新保护阵地,张家口法院将持续提升环资审判工作能力,深化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综合办理”机制落深落实,建强“法律+环境”复合型审判队伍,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草原自然公园高质量建设。健全协同联动保护格局,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修复监督、联合普法等工作机制,凝聚更强合力。做实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与公园法深入人心。
保护地设立,是全市法院践行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务实举措,也是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园法》立法精神,以法治赋能湿地综合治理、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的创新实践。张家口法院将坚持倾力打造京津冀湿地司法保护标杆样板,以更坚实司法屏障守护一汪碧水、万千鸥鸟,为“首都两区”建设和张家口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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