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法护长城万里 赓续文脉千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按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5月21日,首届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在河北秦皇岛召开。会议以“法护长城万里 赓续文脉千年”为主题,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构建长城司法保护新格局,守护中华民族宝贵文化遗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闫宏伟、李丹丹、汪万福、夏吾卓玛立足履职实践,围绕长城司法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现将四位代表发言进行摘登,敬请关注。

a98559a219c8603332a2607ab3b904a3_5a1ac61b642906dd2f223f4fad2b939d.jpg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包头市委副主委、包头稀土研究院主任研究员 闫宏伟

  

作为一个生活在内蒙古包头,同时也在河北秦皇岛生活过的山西人,我对长城有一种特别的熟悉感。读书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深入大海的山海关老龙头,感到非常震撼。工作之后,我在包头带着孩子爬山下谷,见到了片石叠成的秦长城和夯土铸成的赵长城,改变了对长城的刻板印象。我熟悉的长城有极东的,也有最北的,跨越祖国数千里河山,我生活的每一个地方都有长城的印记。我见过的长城,有先秦的,也有明清的,穿越了两千余年历史,我经历的过去和未来都有长城的影响。长城与我们在时空上是交融的。尽管我对长城了解还不够深入,但长城与我们却息息相关。可以说,长城及其蕴含的文化与精神,是中华民族祖先给我们每个人的馈赠。

  

众所周知,长城是防御性设施,从来都不是挑起争端的利器。长城具有和平属性与建设属性,阻止了无数的冲突和战争。因为长城的存在,掠夺和破坏最后大部分都转化成了互市和交融,这给中华民族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和时间。

  

长城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它的保护和发扬同样重要。通过多年对内蒙古法院的调研,和在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上与十五家法院的交流,我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保护长城和传承长城精神方面的巨大努力。以内蒙古为例,人民法院审结的盗掘小佘太镇秦汉长城保护范围内石头刑事案件和7起涉长城公益诉讼,对保护内蒙古境内的长城发挥了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在秦长城文化公园成立自治区秦长城司法保护法官工作站,通过打通长城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法官们的日常宣讲工作,和会上河北法院同志们介绍的长城相关宣传工作,也是发扬长城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一个享受到成果的普通中国人,在此向保护和发扬长城精神的所有法院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

  

最后,希望更高人民法院能够把长城沿线法院同志们做的工作,整理和创作成展现长城精神的文艺作品,让更多的人从司法的角度再次认识长城!

69230fb8295c722314145e3810d85ee8_316ff03b07adb454847f03d99b74860b.jpg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道东经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丹丹

  

长城从来不是遥远的历史符号,而是镌刻在中华大地上的历史脊梁,更是深植于百姓心中的精神图腾。在社区日常走访、文化宣讲中,我真切感受到群众对长城的深厚情感,也深知基层是长城保护的最前沿、最末梢。前不久,长城专家董耀会先生赠予我一本《长城徒步考察日记——走过八十年代的中国》,让我对长城守护有了更直观的体悟。书中真实记录了1984年至1985年,董耀会先生历时508天、徒步7000余公里,从山海关到嘉峪关考察长城的艰辛历程与赤诚初心。字里行间,既有对长城历史、建筑、生态的翔实记录,更饱含着老一辈长城守护者“用脚步丈量长城,用一生守护文脉”的执着与热爱。这份精神,与我们今天以司法之力守护长城的初心一脉相承。

  

推动长城司法保护从“抢救性”向“预防性”转变,离不开顶层机制的创新引领,更离不开专业化审判的精准护航。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非常荣幸受邀参加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认真聆听了长城沿线十五家高级人民法院的精彩发言,既有机制创新的深度探索,也有司法实践的务实总结,干货满满,备受启发,更让我对长城司法保护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期待。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建立涉秦长城文化遗产案件“3﹢1”审判执行机制,组建专门新型审判团队;辽宁法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构建“司法监督﹢行政履职﹢审判协调”闭环保护机制;甘肃法院创新提出文脉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河北法院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成立全国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对全市涉长城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辖,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真正让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长城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这些创新机制与实践成果的背后,是法院系统干警守护长城文化根脉的使命担当。结合工作实际,我提三点建议:

  

一是深化“法院﹢村居﹢社会力量”多元共治。建议各地法院进一步下沉司法力量,推动长城司法保护令、典型案例、法律知识向村居精准投放,充分激活志愿者、网格员、居民村民“前哨”预警作用,形成“司法主导、村居联动、群众参与”的共治合力。

  

二是加快“数字化、智慧化”赋能升级。建议各地法院加快推动遥感测绘、三维建模、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长城司法保护中的应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长城数字档案平台,为案件审理、损失认定、修复方案制定提供精准技术支撑。

  

三是统一损失鉴定与赔偿裁量标准。当前,长城沿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保护意识存在差异,同类破坏长城行为惩处力度、赔偿额度存在差距。建议加快统一长城破坏案件的损失鉴定标准、赔偿裁量基准和量刑指引细则,细化法律责任,确保同类案件“沿线同判、同罚同尺”。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将一如既往支持各级法院的工作,把长城保护的法律知识、文化故事带进社区千家万户,当好司法与群众之间的“法治纽带”,让守护长城的力量,从庄严的法庭延伸到广袤的阡陌,从厚重的判决书走进百姓的心田。

b1bdbe3057cc06656197c50ec2158fe3_e0e2dd066afd739cdc916d2fc19daa1a.jpg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汪万福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我国现存体量更大、分布最广、制作材料和工艺最复杂的巨型线性文化遗产。长城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ⅰ)(ⅱ)(ⅲ)(ⅳ)(ⅵ)五条标准,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中国古代高超的军事建筑建造技术和建筑艺术水平的杰出范例,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保护和民族安全的无与伦比的象征意义。

  

2024年5月14日,总书记给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石峡村的乡亲们回信,深刻阐释了长城的独特价值和守护好长城的重大意义,引起全社会热烈反响。“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部署。我认为这次会议就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具体体现,对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活起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文物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文化遗产,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很多做法都让我印象深刻,这些举措不仅有力惩治了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为我们一线文保工作者注入了强心剂。长城沿线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共同召开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实现了“十五五”时期长城司法保护的良好开局。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紧密协作、同向发力,共同构建长城司法保护的协同体系,真正体现从层面、从司法领域部署长城保护利用“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对“十五五”甚至更长时期长城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长城司法保护工作,我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区域间的联动协作,构建协同保护长城新格局。建议人民法院加强与文物、文旅、、考古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协同办案机制,形成“司法引领、部门区域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涉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司法不仅是惩治犯罪的利剑,更是守护公共文化利益的坚实屏障。文化遗产属于公共利益范畴,一旦遭到破坏,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涉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有效弥补了个人力量不足的短板,实现了对文化遗产的全方位保护。在部分古建筑、古遗址保护案件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不仅挽回了文化遗产的损失,也推动了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形成了“司法﹢公益”的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建议扩大涉文化遗产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推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协同保护,加强对长城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的处罚力度。

  

三是丰富文化遗产保护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建议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加大对文物保护典型案例的审核入库工作,让案例发挥普法宣传的重要作用。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比如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公开开庭、以案释法,走进学校、社区、乡村开展专题普法讲座,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尤其要加强对长城等文化遗产富集区群众的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从源头减少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四是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提升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业水平。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考古、文物修复、数字化技术等多个领域,建议人民法院加强对基层法官的专业培训,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提升法官对文化遗产相关案件的专业判断能力。同时,鼓励法院与相关文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为法官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确保每一起文化遗产保护案件都能得到公正、专业的审理,真正以司法之力护航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共同携手讲好长城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文化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9b06b71d21fc100a1a71c2d8e631c2d5_f8f7095d269002e12b5b6f531073b391.jpg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职工、更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夏吾卓玛

  

长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传承好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长城司法保护工作,努力落实中央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彰显了赓续中华文脉的政治担当和司法担当。在更高人民法院的统筹推动下,长城沿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长城文物、乱搭乱建等案件,通过发布司法保护令、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用好刑事惩戒、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手段,用法治利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筑牢长城保护司法防线。经过有关各方同向发力、协同共治,长城保护法治化、常态化水平持续提升,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可以说,长城司法保护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我由衷地为各级人民法院点赞。

  

长城司法保护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长城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点多、线长、面广,自然风化侵蚀、人为破坏、旅游开发不规范、部门协同不够、专业审判力量不足、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立足“十五五”新起点,我对长城司法保护工作提几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深化跨省域司法协作,努力完善覆盖长城全线、统一适用的司法裁判标准和长效协作机制,让每一寸长城都有人管、管得住。二是建议深化修复性司法实践,将长城本体修复与周边生态恢复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长城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让受损的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都能得到有效修复。三是进一步加强智慧监测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遥感测绘等科技手段,实现从“看得见”到“管得住”的质变。四是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保护长城、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凝聚起守护长城文脉的磅礴力量。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