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青山间的司法回响
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槌落下,是正义,更是对这片土地的承诺。近年来,四川省兴文县法院紧扣“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这片喀斯特山水披上坚实的“法治铠甲”。
从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涉环资犯罪,到创新引入“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破解监管难题;在现场开展浸润式法治宣传,到将各类恢复性司法活动,兴文县法院用一次次具体的司法实践,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看得见的司法行动,用刚性司法力度与生态修复温度守护一方青山碧水、乡土乡愁。
一尾鱼的“归途”:从惩罚到修复
晨光拨开云雾,洒在古宋河静谧的水面上。这条长江二级支流入选全国第三批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成为宜宾市首条幸福河流。
世界环境日当天,河畔的芦苇荡里,一场关于生命与守护的仪式正在上演。
古宋河岸上站满了兴文县法院的干警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随着一声“增殖放流活动开始”,8万余尾鲤鱼、草鱼与鲫鱼苗摆尾入水,漾开一圈圈绿色的涟漪。
这些活蹦乱跳的鱼苗,购置资金全部来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依法缴纳的生态修复金,是对“损害者担责、破坏者买单”最直接的表达。
法槌落下,并不只是为了结案;更重要的是让被破坏的水域生态得到“可核验的补回”。这批鱼苗按职能部门的品种与规格要求遴选进场,草鲫鲤搭配入河,既补种群、也促食物网修复,改善局部水域生态与栖息条件。
当工作人员与沿岸群众弯腰把鱼苗送回本该属于它们的水流里,这条兴文县“母亲河”,也在殷殷期盼之下,完成了一次带着司法温度的“回血”。
风景里的“法景”:山水间的法治课
为了让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兴文县法院将宣传阵地延伸到了更具烟火气的地方。
在博都广场,干警们摆起了“地摊普法”,一张张图文并茂的案例展板前,围满了市民。“毒杀野生画眉鸟也要坐牢?”“在自家鱼塘电鱼算犯法吗?”面对群众的疑问,干警们用方言耐心解答,将300余份印有环保标语的购物袋送到了百姓手中。
世界环境日前夕,另一支普法小分队深入石海景区。在壮观的喀斯特地貌背景下,干警们结合景区内珍稀的地质遗迹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课”。“钟乳石一百年才长一厘米,破坏它就是在破坏子孙后代的财富。”干警们的讲解,让来自各地的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将“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种子深植心中。
“生态修复监督人”的紧紧盯守
生态修复,最难的不是“种下去”,而是“活下来”。针对生态修复存在的时效性滞后、周期漫长、监管缺位及责任落实难等问题,兴文县法院创新开展生态修复监督机制的探索,选聘当地村委干部、群众为“生态修复监督人”,为生态修复引入社会力量。
聘任仪式现场,两份鲜红的聘书交到了两名生态修复监督人手中。他们没有法袍加身,却肩负着比庭审更漫长的使命。未来的日子里,他们将用脚步丈量山河,通过现场走访、定期巡查与按期回访,对当事人生态修复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紧盯着每一棵树苗、每一片水域。
“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让修复变成‘纸上画画’。如果树死了,我们要盯着补;如果鱼没了,我们要盯着查。”监督人的誓言,将在山谷间久久回荡。
河里,是8万尾承载着希望的鱼苗在畅游;岸上,是无数颗被唤醒的赤诚之心在跳动。兴文县法院用有温度、有广度、有深度的行动,挥动司法之笔,在长江上游的生态画卷上,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通讯员:谭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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