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出台十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提升年”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严格工作标准,改进纪律作风、狠抓“九分落实”,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十项措施》。
据悉,这是聊城中院继建立“以案管人治院”长效机制后,形成的又一项指导性强、实操度高的制度成果,旨在以作风建设“小切口”解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诉讼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落实‘一次性告知’原则,加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引导疏导、风险告知等工作,杜绝窗口工作人员脱岗、玩手机等不规范行为。组织开展诉讼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打造一批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提高人民群众诉讼满意度。”
《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十项措施》从“强化政治引领”“优化诉讼服务”“树牢‘一次解纷’理念”“坚持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深度用好‘一张网’”“强化对下指导”“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压实‘一岗双责’”“狠抓工作落实”“争创业绩”等十个方面,对司法作风建设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体架构。
据介绍,《十项措施》涉及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方方面面,兼具理论性和操作性,如“树牢‘一次解纷’理念”,要求强化“案件到我为止”的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审判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并对一审、二审、再审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
再如“争创业绩”,要求积极弘扬争先创优的工作基调,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对标先进、抬高标杆、加压奋进,努力打造更多数量、更高层次、更有影响的聊法经验、聊法案例、聊法典型、聊法品牌,推动聊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统民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改进司法作风十项措施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依据、作为提高司法作风的具体手段,切实改进聊城法院司法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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