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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基层解民忧 践行枫桥护平安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标“枫桥式人民法庭”六项创建指标,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义勒力特法庭立足农牧区治理实际,紧盯邻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高频易发纠纷,创新推行特约调解员双向派驻模式,搭建“法庭+综治中心+村屯”三级联动解纷体系,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诉讼前端,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司法服务直达群众,全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司法治理样板。

  

党建引领强根基,把准基层治理“方向盘”

  

法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工作机制,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工作全渗透。常态化组织干警深学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党委统筹的基层治理大局,推动司法职能与乡镇综治、村级自治深度融合,让党旗扎根基层司法一线。

  

双向派驻破壁垒,激活多元解纷“新动能”

  

针对辖区纠纷流转效率低、部门协同不紧密等堵点,法庭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建立特约调解员驻庭机制,配备专职调解员常驻法庭,依托以案定补政策保障工作薪酬,设置独立调解窗口与诉讼服务窗口无缝衔接,专职开展法律咨询、情绪疏导、先行调解工作。

  

同步建立纠纷双向推送规范化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矛盾精准分流、高效处置。一方面,综治中心前端排查、群众接访中发现的涉法纠纷、存在诉讼风险的疑难矛盾,第一时间推送驻庭法官,法官提前介入梳理法律关系、定制调解方案,大量纠纷在诉前萌芽阶段化解,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另一方面,法庭选派干警进驻乡镇综治中心担任专职法律指导员,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调解指导服务,全程把关基层调解流程,提升基层调解规范化水平。

  

三级联动织密网,构建源头化解“大格局”

  

以双向派驻机制延伸司法触角,构建法庭、综治中心、村屯三级联动排查化解网络,推动解纷力量下沉、治理关口前移。发挥村屯网格员、村干部前沿哨点作用,常态化入户排查宅基地、邻里口角等简易纠纷,就地开展调处,苗头性隐患第一时间上报;依托综治中心统筹枢纽职能,整合调解、、基层治理各类资源,对上报纠纷统一分类、联合处置;法庭履行司法兜底职责,做好调解业务指导、司法确认、依法裁判,形成分层递进、梯次化解的治理链条。

  

法庭持续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组织协作,推动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引导村干部参与纠纷调解、出庭应诉,全面提升基层自治与依法治理综合能力。

  

调判结合提质效,守住公平正义“主阵地”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在做强非诉化解的基础上,抓实审判主责主业,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窗口直接立案、线上网络立案,一次性完成材料补正、法律释明,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广泛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案件,立案、审判环节提前预判执行风险,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明晰权利义务、强化可执行性,切实提升文书自动履行率。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依托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引领文明乡风,形成适配农牧区的办案工作模式,以公正裁判筑牢群众心中公平正义防线。

  

便民服务暖人心,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造全流程便民服务体系。全面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用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办理诉讼业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田间调解,把司法服务送到农牧民家中、田间地头。结合庭审旁听、公开宣判、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纷争,在辖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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