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财务人员
招聘人数:1
招聘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有较好的计算机水平,有责任心,熟练掌握会计报表等业务。
薪资待遇:
实发1600,缴纳五险一金;用工方式为人才派遣制。
工作时间:
早九晚五;双休。
工作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 关老师 联系电话:024-22534553、22516552
应聘者请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lnrcpqzp@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和简历名称注明应聘单位及职位,格式为“姓名-所报单位-岗位”,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返回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