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事关202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
严格落实年休假制度!
3月16日,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
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关于年休假的具体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如果未休年假
未休的年假工资怎么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这两种折算方式区别在哪里?
根据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区别如下:企业的折算办法: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事业单位折算办法:按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入职满一年才有带薪年假,合法吗?
公司规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才享有带薪年假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的是“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入职前已经有其他单位的工作经历,并且累计工作时间已满一年,则该员工在新单位入职后即应享有带薪年假。此时,新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其应享有的年假天数。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等
编辑:翟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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