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打瞌睡被老鼠咬伤嘴唇算工伤?员工告公司要医疗费败诉!
来源:劳动法库
案例编辑︱劳动法库小编
【案情介绍】
冉某与重庆某环保科技公司于2013年4月5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冉某在公司处从事电工岗位工作,合同期限至2016年4月4日止。公司为冉某参加了工伤保险。
2013年9月11日,冉某在 值夜班期间 睡觉 被老鼠咬伤嘴唇。
2014年1月29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渡人社伤险认决字(2013)112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冉某受伤为工伤。
后因工伤医疗费等争议,冉某申请仲裁 要求 公司 支付工伤医疗费 350.7 元 , 该委作出《逾期未作出决定案件证明书》后,冉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 辩称,冉某被老鼠咬伤是因为其在值夜班期间睡觉,违反了公司的纪律。 公司为冉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其请求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诉请支付工伤医疗费,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 判决: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符合目录的工伤医疗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医疗费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冉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受伤,并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其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现 公司 为冉某参加了工伤保险,故冉某请求的工伤医疗费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
如果冉某请求的医疗费确属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 冉某应当依法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故对冉某要求 公司 支付所欠工伤医疗费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冉某的诉讼请求。
案号:(2014)长法民初字第03317号
【实务要点】
一、 员工值班 “睡觉” 被老鼠咬是否 影响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因工作环境防害设施缺失或环境隐患(如鼠患)导致受伤,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人社部门将其认定为工伤,即便存在睡觉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只要不属于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法定排除情形,实务中一般认为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二、 工伤医疗费 的支付 主体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法定支付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而非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优先通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核算。若未经社保报销直接起诉用人单位索要医疗费,将面临被法院以“找错诉讼对象”为由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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