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一种就业援助措施,主要针对特定群体提供临时性、过渡性的工作岗位。以下是关于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员的范围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
零就业家庭成员;
享受更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残疾失业人员;
失地农民;
长期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
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高校毕业生:
部分地区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特别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其他特殊群体:
退役军人(特别是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戒毒康复人员等。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社会管理类:如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等;
公共服务类:如保洁、绿化、保安等;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类:如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食堂服务等。
申请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群体;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在当地进行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认定。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一般不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政策。
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主要包括:
就业困难人员(如“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等);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
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以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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