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创业发展现状研究
总书记强调: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这一重要论述,标志着就业工作目标向更加注重提升就业质量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和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我国就业创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就业创业发展趋势分析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托起了 14 亿人民的美好生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口红利”正向“人才红利”转变。 2012 年至 2025 年全国就业人数及占人口的比重均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就业人数从 76704 万人下降到 72504 万人,就业人数占人口的比重从 56.6 %下降到 51.6 %。这与中国的人口结构有关,劳动力数量减少是主要因素。我国处于由“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关键阶段,这一转变既是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产业升级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城镇就业稳步增长。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吸引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推动了城镇就业占比上升,城乡就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改变。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落户的限制,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更加便利,减少了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也推动了城镇就业占比上升。 2012 年至 2025 年,城镇就业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呈稳定上升的态势,从 48.4 %上升到 65.6 %。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人们对服务业需求越来越多,物流、餐饮、旅游等行业不断壮大,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人员越来越多,成为就业更大的 “容纳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就业人数逐渐减少。 2012 年至 2025 年,就业结构从“三一二”向“三二一”加速转变。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就业服务是稳定扩大就业、化解摩擦性失业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打造智能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推进智慧化服务,实现了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5 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数量比 2024 年减少了 5 家,服务劳动者数量保持不变,仍然达到了 1.45 亿人次,说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效率有所提高。
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作用日益增强,市场化服务供给规模也不断扩大,服务产品不断丰富。 2012 年至 2025 年间,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 2012 年的 2.8 万家发展到 2025 年的 8.1 万家,成为促进市场化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从 2016 年的 55.3 万人增长到 2025 年的 111.5 万人。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择业和流动服务从 2016 年的 1.8 亿人次增长到 2025 年的 3.7 亿人次。服务用人单位从 2012 年的 1888 万家次增长到 2025 年的 5744 万家次。
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上述分析表明近年来我国就业人数占人口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这主要与人口结构变化有关,但也不能忽视经济增速放缓、用工需求收缩的影响。在此背景下,部分大龄低技能农民工和长期失业青年可能因找不到工作而主动放弃求职。房地产、教培、传统制造业等行业岗位收缩,而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新产业的技能需求与劳动者能力不相匹配,部分劳动者难以顺利转岗。
其次,未来一段时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就业竞争日趋激烈,部分行业 “岗少人多”问题逐渐显现。这一方面是由于高校教育内容与培养方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容易带来“学用脱钩”现象。
最后,岗位需求和人才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家政、护理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供给不足,新增岗位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更高,高低两端技能人才需求均存在较大缺口,部分行业 “有活没人干”的情况较为突出。
对策建议
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具体举措如下:
挖掘潜力劳动力,继续稳岗扩就业。积极开发适合低龄老人的灵活就业、社区服务岗位。完善普惠托育、养老照护体系,消除女性就业性别歧视,提升女性劳动参与率。重点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生活性服务业,完善青年、农民工、困难人员的就业托底政策。
深化产教融合,充分释放人才红利。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产业需求对接,深化产教融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加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我国每年仍然有 1000 多万高校毕业生、近 3 亿农民工需要就业。要积极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健全衔接校内校外就业服务体系。畅通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
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挥主导作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重要补充,二者互补协同。要进一步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推动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政策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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