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要求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
来源:搜狐网
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提示函提醒,根据法律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规,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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