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法院:“三力”拧成一股绳,死鸡纠纷“活”化解
12月22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石门法庭联合石门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村干部,成功化解一起活鸡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当即履行,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有力维护了农业产业经营秩序。
12月9日,农户邱某在某农场负责人余某手中购买活鸡80只,总价为人民币12000元。交易完成后,邱某发现所购活鸡出现异常死亡现象,大部分鸡均因不明原因死亡。邱某认为交付的活鸡存在质量缺陷,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余某认为鸡死亡并非质量问题,拒不赔偿。
法庭在收到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后,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村干部联动化解。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早就建立“三力联调”(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基层自治力量)工作机制,针对各类复杂矛盾纠纷,一经发现,相关部门迅速“吹哨”,各部门立即响应。
在调解过程中,派出所负责安抚情绪,防止矛盾升级。法庭则从法律角度厘清买卖双方权利义务,阐释关于标的物质量、合同履行及损失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市场监管所从畜牧产品交易规范专业层面进行分析。镇村干部则从诚信经营、长远合作等角度出发讲情理。
最终双方根据损失金额,制定化解方案,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法庭为其做司法确认,当事人当场兑付,案结事了。调解结束后,法庭和市场监管所也对当事人进行专题辅导,法庭引导当事人树立证据意识和契约精神,市场监管所则帮助当事人梳理经营风险点和行业规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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