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助推法治建设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1.01%,排名全区正向第1位。
《人民日报》登载《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截图。
这个数字的“含金量”不止于排名:同年,崇左市获评“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市”;崇左市中院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经验,获更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支持行政机关自行纠错降低败诉率的做法,在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2025年12月9日,市、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崇左市2025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市长、院长、检察长“三长会商”机制。
败诉率“低”与示范市“成”、经验“出”之间,是崇左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条清晰主线——在监督与支持之间找到更大公约数。
从“出庭出声”向“实质化解”延伸
2025年1月的一起征收房屋案件,庭审结束后出现了这样的场景:被告龙州县负责人没有离场,而是走到原告韦某面前,听取其对补偿安置的意见。随后,一个由县牵头的工作专班成立,与韦某开展多轮协商。最终,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这起案件历时数月,但真正的“战场”不在法庭,而在庭后的协调现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庭后继续“出场”,成为崇左行政审判的常态。
数据印证了这一变化:2025年,崇左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12%,同比提升16.34个百分点,其中35件因负责人出庭参与协调而实质化解。崇左市中院向市委报告行政执法及应诉工作情况,推动市委出台《崇左市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规定》明确要求负责人“全程参与法庭调查、主动参与协调”,出庭从“走过场”变成“过真招”。
广西某公司诉某县人民、某县局撤销终止调查决定及行政复议案件开庭。
以主动纠错机制降低败诉率
1.01%的败诉率,并非“不判败诉”,而是“让行政机关自己改”。
崇左市中院创新构建了一套“主动纠错+联动督促”机制。诉讼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先不发判决,而是通过司法建议、风险提醒函“预警”;市司法局据此制发提醒函;若行政机关逾期不纠,依法治市办启动约谈。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案件43件,同比上升15.7%。
自行纠错的背后,是府院之间常态化的“信息对流”。按季度向司法行政机关抄告案件审理情况——2025年累计抄告56件——成为一项固定动作。司法行政机关据此掌握辖区各部门涉诉“底数”,对败诉风险高的领域提前介入指导。
更基础的工作在“庭前”。针对土地征收、涉企执法等争议高发领域,崇左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同堂培训”,凝聚执法司法共识。2025年,这样的培训覆盖百余人次。大新、宁明等地的土地林地确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则由法官“送课上门”。
2025年9月11日,崇左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第二届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培训(典型案例研讨会)。
以示范诉讼机制推动批量纠纷一揽子化解
2023年9月,吕某某因错建房屋占用黄某某宅基地,向崇左市中院提起两个行政诉讼。主审法官在合并审理中发现,这起纠纷已引发关联诉讼11件。
他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协调宁明县、自然资源局,为黄某某重新调整置换一块宅基地。最终,各方达成一致,11起民事和行政纠纷一并化解。该案入选2024年“广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示范裁判+类案调解”模式由此成型:一个典型案件的裁判,为同类纠纷提供规则预期,实现同批次、大批量化解行政争议案。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35.68%,优于全国平均值6.75个百分点。
争议源头在哪,功夫就下到哪
“三大纠纷”、行政处罚、土地房屋征收——这些是行政争议较集中的领域,也是崇左市中院源头治理的靶心。2025年,行政庭法官针对这些领域开展专题授课3场次,对象是政法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不讲理论,就讲案例。法官把真实案例带进课堂,分析执法程序哪里容易“踩雷”、证据如何固定、自由裁量如何把握。用一位参训人员的话说:“听法官讲怎么判,才知道自己该怎么干。”
前端化解的另一发力点是“分流”。依托综治中心,行政争议优先导入前端调解,调解不成则优先引导行政复议。2025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52件,是新收行政一审诉讼案件数的3.45倍。复议与诉讼的衔接也形成闭环——信息共享、通报反馈、行政培训,让两个渠道的法律适用标准“对齐”。
在崇左市法院看来,行政审判的“产品”不只是判决书,还有一套能够预防争议、规范执法的机制。1.01%的败诉率,是这套机制运行的“出厂检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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