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赤水河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曾几何时,赤水河畔乱砍滥伐、非法捕捞乱象丛生;而今,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生机盎然。
这幅生态画卷,是四川省泸州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泸州法院为‘美酒河’穿上了司法防护服,让‘天蓝、地绿、山清、水秀’成为了常态。”四川省人大代表、古蔺众合天蓬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军对此感触颇深。
时间回溯到2023年3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建成茅溪人民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实现赤水河干流环资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
吕军受邀参观茅溪法庭时,对这一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赤水河不仅是‘美酒河’,更是川滇黔三地共同的‘母亲河’,仅靠‘单打独斗’是不够的,希望加快三地法院司法协作,共护碧水蓝天”。
吕军的建议切中时弊,泸州法院迅速行动。2023年7月,一场跨越省界的司法协作正式落地,古蔺县人民法院、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携手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
2024年2月,泸州中院会同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赤水河流域《环资刑事案件量刑指引》,就打击破坏赤水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等达成共识。这一年,泸州法院“一江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成型,涉赤水河流域案件审理实现裁判尺度统一、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协同。
“不错!你们以‘泸法麒麟’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不仅挂牌设立全省跨省碳汇林基地,还会同出台《意见》《量刑指引》,很务实、很及时。”听取了泸州法院工作汇报后,吕军评价道。
司法保护不仅要“治罪”,更要“治理”。当吕军翻开古蔺县茅溪镇青龙村的村规民约时,他连连称赞道:“这很好,让老百姓也看得懂、用得上!”
作为四川省涉赤水河保护的村规民约,青龙村的村规民约将地方性法规融入其中。10条通俗易懂的奖惩约定,把“云端律令”变成了村民的行动自觉,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2025年1月,古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邀请吕军和当地村民等100余人旁听庭审,根据协作协议,仁怀法院作为执行监督者监督被告投放170斤鱼苗用于增殖放流。吕军表示,古蔺法院的做法不仅展现了泸州法院破解跨域执法难题的决心,也让“生态有价、损害担责”观念更加牢固。
2025年12月,再次受邀视察泸州法院工作的吕军,对泸州法院积极作为,加强跨省司法协作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肯定。他表示,希望泸州法院继续在“协同”上做深做实做优,守护好这条孕育美酒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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