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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4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在引才荐才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包括:

 

(一)帮助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或引进人才团队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

 

(二)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新获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每个自然年度内新招用20名及以上硕士,或10名及以上博士,或硕士、博士总人数达到15名及以上,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至少执行1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2025年度内新引进全职在盘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5名以上的用人单位。

 

(五)全职引进人才(人才目录见附件7)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不同情况对应填写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6),按照单位管理权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中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审核、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中直单位和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集中复核,履行规定程序后,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对应填报附件中表格)。

 

(二)其他相关材料:

 

1.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3.引进博士、硕士的学位相关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外文材料,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文),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中介机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助引进人才协议等能够证明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奖励标准

 

(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每引进1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给予中介机构5万元奖励,每引进1个人才团队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的,给予中介机构20万元奖励,每个中介机构每年更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新获批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年度评估中排名靠前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产业园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三)新招用人数达到前述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

 

(四)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达到前述标准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个单位20万元奖励。

 

(五)对全职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上述奖励资金可作为荐才专家的奖金。

 

五、管理评估

 

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缴奖励资金外,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带公章扫描版及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表格(刻录光盘或U盘)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2826087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表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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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辽宁省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06]


来源: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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