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法院西湖法庭打造“向阳花开”少年审判品牌纪实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立足地域特色,倾力打造“向阳花开”少年审判工作品牌,以“向阳而生、护航成长、静待花开”为内涵,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核心原则,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托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构建“审前分级会诊精准预防、审中精审施策法理相融、审后多维帮教闭环护航”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让司法之光温暖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西湖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审前预防:分级会诊定总纲,分层施策筑防线
3月18日,西湖法庭组织干警走进侨润街道第二小学,开展“法伴青春 阳光校园”法治报告会。法官助理吴从结合青少年特点,以“偷针偷牛”寓言为切入点,阐释“小错不纠、大错难改”的道理,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并围绕欺凌、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结合辖区典型案例,通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款,剖析不良行为危害,明确法律底线。
司法实践中,法庭坚持治未病、防未然,将分级会诊作为审前保护核心思路,按“苗头性问题早纠偏、一般性问题早化解、严重性问题早处置”原则,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层施策,联动多方织密普法和矛盾化解网络,推动守护关口前移。围绕分级会诊要求,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施三级阶梯式处置。
以“向阳花开”为载体,法庭将普法作为前置基础工作,实现常态化、精准化、沉浸式融合推进。坚持常态化普法,通过新媒体发布普法内容28篇,开展集中宣讲64场,覆盖3万余人次;坚持精准式普法,选派3名骨干法官担任辖区1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围绕欺凌、网络安全等开展专题讲座40余场;坚持沉浸式普法,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班会等主题活动22场,覆盖学生1.2万人次。
阳谷县第三中学学生走进西湖法庭开展模拟庭审,身着法袍扮演诉讼参与人,完整体验庭审全过程,便是沉浸式普法的生动实践,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培育法治素养。
此外,紧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要求,法庭联合多部门设立辖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近三年累计提前介入化解校园纠纷37起,避免矛盾升级。同时,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成效,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协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依法处理校园安全事件,助力法治课程教学,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审中精审:柔性司法显温度,精准裁判护权益
西湖法庭将教育感化与儿童利益更大化贯穿审理全程,推动法理情相融、严管与厚爱并重,针对刑事、民事审判制定差异化举措,以精准裁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被告人赵某某盗窃一案中,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此前曾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被行政处罚,社会调查发现其失足与父母疏于管教密切相关。鉴于此,法庭综合赵某某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在裁判的同时开展教育感化,给予其改过自新机会。
刑事审判中,法庭双向发力守护未成年被告人与被害人权益。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圆桌审判等制度,累计委托开展社会调查48份,开展心理疏导62人次,为3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对5名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对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全程保护、全方位帮扶”,由持心理咨询资质的法官牵头,依托“心灵驿站”提供全流程心理疏导,开展家庭调查掌握实际需求,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
十三周岁的小欣(化名)放学途中遭遇故意伤害,法庭为其开启专属心理疏导,每周开展一对一辅导缓解其恐惧焦虑情绪;了解到小欣父母因照顾孩子误工致家庭困难后,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临时生活帮扶,督促被告人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定期回访关注其学业和心理状态,直至其走出阴影回归校园。
民事审判中,法庭坚守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对抚养费、抚养权等涉少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全程调解,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站,构建“法院+”调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妇联工作人员等参与调解,内设圆桌审判庭、家事审判庭营造温情调解氛围;针对校园侵权案件建立“法院+校园”处理模式,促进各方和解。去年以来,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25件,调解修复家庭关系案件157件。
刘某与崔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以孩子身心健康为核心,从情法理多角度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双方抚养问题不应成为父母博弈的工具,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原告刘某撤回起诉,更大程度保护了孩子权益。
审后延伸:跟踪帮教暖人心,闭环守护促回归
西湖法庭秉持“案结事不了、帮教不停步”理念,针对刑事涉少案件细化施策,构建覆盖缓刑帮教、记录封存、被害人保护、综合帮扶的多层次判后延伸帮扶体系,护航未成年人重返人生正轨。
针对缓刑未成年被告人,法庭建立“法院+司法所+家庭”三方联动帮教机制,为每名对象建立专属“向阳”帮教台账,联合司法所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定期入户回访;及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从根源降低再犯罪风险。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与司法、建立信息对接,密封管理案卷材料;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升学、就业需求,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明确封存制度要求,保障其平等升学、就业权利,扫清回归社会障碍。
持续聚焦未成年被害人后续保护,对教师、校外培训讲师等特殊职业的侵害者,依法作出从业禁止令,从行业源头杜绝再次侵害;依托“心灵驿站”开展常态化心理疏导,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提供生活救助、学业帮扶,传递司法关怀。
刘某某被电动自行车撞伤致十级伤残,肇事方张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刘某某家庭本就贫困,医疗费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法庭经审查为刘某某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切实帮其渡过难关。依托“向阳花开”救助机制,法庭精准落实司法救助,为因案致困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让其感受到司法温暖。
同时,法庭建立“一人一档”帮教台账,累计判后回访156人次;2024年以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告知书各10份,联合妇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7场;构建“法院+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帮教体系,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学业、就业、心理帮扶,帮助12名少年重返校园、18人顺利就业,实现了“审理一案、挽救一人、守护一家、稳定一方”的司法效果。
“呵护‘向阳花开’,任重而道远。”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振彪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擦亮“向阳花开”品牌,深耕涉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模式,完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为光、以关爱为壤,用心守护、用情感化、用法护航,让每一名青少年都能沐浴法治阳光、绽放青春光彩,让“向阳花开”成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坚实法治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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