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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整治“内卷式”竞争,构建良性市场秩序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刷单炒信破坏大数据生态、注册心机商标攀附商誉、MCN机构审查缺位主播达人为“涨粉”而造谣、礼品卡册偷梁换柱搭售商品“傍”……这些脱离创新的同质化、内耗型“内卷式”竞争,正在通过司法途径加以有效规制。4月16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以知识产权司法助力构建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关情况,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

天津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介绍,五年来,天津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50件,侵害商标权案件451件,专利侵权案件88件。审判实践中,知识产权领域“内卷式”竞争案件多见于上述案件当中,总体呈现侵权行为以仿冒混淆为主、平台数据造假等隐蔽手段出现、内生矛盾导致创新动能不足、媒介更新加剧损害后果的特点。

面对“内卷式”竞争引发的种种问题,天津一中院始终坚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导向,妥善审理新类型纠纷,坚持鼓励创新与依法规制相平衡,聚焦治理恶性竞争循环,严格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创新驱动发展夯实法治根基。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要推动竞争从低效重复转向价值创造。”发布会上,天津一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刘艳介绍了6起典型案例的相关情况,并作出法律指引,提出经营者应聚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秉持创新为本、诚信经营的理念,以实力和品质赢得市场,共同构建良性市场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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