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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固阳:法治宣传进校园 守护少年成长路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切实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王荣华走进包头市第三十一中学,以“青春不越界,守法不迷途”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王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保护措施、犯罪现状、犯罪预防措施等内容,利用实际案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细致阐释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深刻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警示同学们自觉远离违法犯罪,摒弃不良嗜好,规范自身言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正值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王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展开普法讲解,重点解读了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抚养等法律内容,让同学们清晰了解不同年龄段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责任义务。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等热点问题,法官进一步明晰法理。同时,王法官引导教育同学们,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理性,坚决摒弃以暴制暴、冲动行事的错误做法,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积极互动、答疑解惑,有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让未成年人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精准对接未成年人普法需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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