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江水二面湖 一部法典护碧水常清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力量筑牢金沙江、马湖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5月8日至9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局、马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先后深入金沙江流域、马湖景区、乐水湖畔,开展“典亮凉山・一条江水二面湖,一部法典护碧水常清”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暨联合巡护行动,以司法守护碧水长流、生态常美。
金沙江,作为长江的上游河段,起于青海省、四川省交界处的玉树州直门达,途经雷波县,止于四川省宜宾市东北翠屏区合江门(三江口、合江口)的长江干流河段。
5月8日,雷波法院联合县局渡口派出所、特巡大队,在金沙江流域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与联合巡江。法院干警与干警对沿江重点水域进行拉网式巡查,重点排查非法捕捞、违规排污、侵占水域岸线等涉水违法行为,以实地巡护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同时,向沿岸群众宣讲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引导群众共同守护母亲河生态环境。
马湖(龙湖),长江上游干流金沙江流域湖泊,位于雷波县境内,东邻金沙江,属金沙江支流,是因地震而形成的构造湖,湖水通过地下潜流入金沙江。湖泊为群山环绕,呈长方形,是全国第二深水湖泊。因湖中有龙马传说而得名,湖中有双海包、海马石、龙马寺等小岛。岛上海龙寺建于清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马湖景区,1993年2月被四川省人民批准列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2006年12月被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省级地质公园,也是湿地公园。马湖水产丰富,有养殖、灌溉之利,是黄琅等乡镇的工农业和生活水源地。
5月9日,雷波法院联合马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开展马湖巡湖与生态环境法典宣讲活动。干警围绕禁止倾倒堆放污染物、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等禁止性规定,向周边群众细致讲解法条内涵与法律责任。为让普法更接地气,活动现场特别设置“这个说法对不对”互动问答环节,紧扣河湖生态保护重点知识出题互动,群众踊跃抢答,在轻松氛围中巩固法治知识,让生态环保理念入脑入心。
乐水湖,原名落水湖,彝语称作米觉署火,位于雷波县城东北1.5公里,横亘于海湾乡之中,呈南北走向,是一个高山淡水湖泊,属金沙江流域,面积约700亩。《雷波厅志》载:“海边一洞,莫测深浅,时开时闭,开时水由此落,不知其泄入何处,故名落水湖”。
2006年,雷波县在全县范围内为落水湖征求新名字,最后确定将“落水湖”改名为“乐水湖”,取“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之意。乐水湖为堰塞型高山淡水湖泊,水源主要是周边山地山洪及降水,是湖泊南边地区的灌溉水源,建有引水堰坝及提灌设施。曾经是雷波县的渔业基地,由于水质好、环境好,也是雷波县城的后花园。
雷波法院还走进乐水湖畔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场普法。干警沿湖向周边居民、休闲游客细致讲解水体保护、岸线管理、污染防治等法律规定,并现场开展“这个说法对不对”互动问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让法治理念在湖畔落地生根。
活动中,法院精心编制生态环境宣传手册,用通俗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新增制度与重要条文,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形式,把环保法治课堂搬到田间地头、湖畔岸边,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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