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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丸”“灵珠”遇上民法典 剧本杀点燃法治星火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26年5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少年法官”。22名学生在法院干警引导下,开展了“情法交织·民法典如何守护每一个孩子”法律实践体验活动,将剧本杀与模拟庭审相结合,“审理”了一起“抚养权”争夺案件。此活动可参与、可对话、可反思,让学生们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司法的温度与法典的力量,这不仅是民法典宣传月的生动实践,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关于普法宣传形式创新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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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A组剧本杀“庭审”现场。常跃旺 摄

  

活动以一起虚构的抚养权纠纷为“剧本”。李先生与殷女士婚育一子“魔丸”(10岁),并合法收养一女“灵珠”(5岁),双方因感情淡漠起诉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权争执不下。22名学生随机分为2组,完成案情阅读、角色抽取、证据整理、庭审举证、调解讨论直至宣判、复盘的全流程。

  

活动的核心亮点在于“证据筛选”环节的高度还原,既有证明经济优势的俸禄文书、不动产登记,也有暴露陪伴缺位的差旅记录、因长期独自养育导致出勤异常的记录。

  

模拟庭审严格遵循简化程序依次展开。开庭陈述、举证质证、自由辩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两组的模拟判决结果不尽相同:有的组将两个孩子均判归母亲抚养,有的组则以父亲撤诉、双方重归于好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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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B组剧本杀“庭审”现场。常跃旺 摄

  

活动最后,法院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现场复盘。海淀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孙佳韵指出,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必须尊重,而年幼子女则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抚养费义务不因失权而免除。更重要的是,司法实践中虽无“兄弟姐妹必须同判一方”的硬性规定,但法院一般倾向于维系手足共同成长的情感纽带。

  

当学生们全情投入角色、在情与法之间反复权衡之际,法治的种子已然播撒,少年之志与规则意识同频共振,有不少学生向记者和干警表示,希望未来可以做一名法治工作者,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奉献力量。

  

本次“沉浸式”普法活动,是海淀法院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面向青少年群体推出的系列普法实践活动之一,也是该院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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