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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法院:“典”亮乡村,为爱减“负”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钱坤)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5月14日,正值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孔垄法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走进孔垄镇邢圩村开展婚约财产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法治力量守护乡村和谐。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用通俗易懂的方言,详细讲解了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条件、特殊情形处理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明确区分了恋爱期间小额赠与与彩礼的法律界限,拆解了“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否返还彩礼”“共同生活后彩礼如何返还”等常见纠纷的裁判逻辑。

  

为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警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婚约财产纠纷中的法律要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直观了解婚约财产相关法律规定,明白“什么能要、什么不能要,遇到纠纷该找谁、该怎么解决”。

  

“法官,我们村有人订婚给了十几万元彩礼,后来没结成婚,这钱能要回来吗?”“哪些情况下给的‘见面礼’算彩礼,哪些又不算呢?”……在互动咨询环节,面对村民们提出的一个个困惑,干警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引导大家理性看待彩礼,倡导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活动期间,干警们还向村民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婚约财产普法传单等资料,并向村民普及了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养老保障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乡村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既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也是孔垄法庭深耕基层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让群众精准掌握了婚约财产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依法处理婚约纠纷的能力,也为遏制高额彩礼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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