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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家安 “未”你启航

来源:中国法院网

  

“每一个少年的成长,都是一场奔赴未来的征途;每一个温暖的家庭,都是这趟征途最安心的归处。”

  

然而,离异夫妻的拉扯、家庭暴力的阴霾、年幼孩子的泪水、迷途少年的期盼……这些出现在法庭上的真实片段,无一不在诉说着“家与少年”前行路上的风雨与泥泞。

  

在这种“危”与“机”中,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坚持深耕“家事审判+少年保护”融合路径,创建“‘未’你启航”涉少工作品牌,擎法治之盾护家安,秉仁爱之心引归途,以法治星火照亮成长之路,助力杭川少年破雾前行、向阳而生!

  

深根:愈家伤温情筑巢

  

“妈妈,我害怕……阿姨又凶我又打我,我好想你啊。”一通来自8岁男孩的哭诉电话,引发了一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2024年5月,上杭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立即启动“家事民情四调查”机制,通过庭前摸底走访村干部、邻里和学校,庭中分别谈话、与孩子深入沟通,最终查明所谓“打骂”实为正常管教引发了孩子的抵触心理而夸大其词。

  

承办法官向孩子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父母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降低家庭变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抚养权不变更,但对探望权作出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调整。

  

近年来,上杭法院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建立以“庭前调查摸底、庭中调查诊断、庭后调查修复、庭外调查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家事审判四调查”工作机制,从家庭关系、财产状况、子女抚养、邻里评价等多维度开展全面调查,为每一个家事少年案件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2025年4月,更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深入上杭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时,这项机制被频频点赞:“‘四调查’机制让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传递出了法律的力度与法庭的温暖。”今年4月,该院才溪法庭庭长袁英受邀进京,在更高人民法院家事法官看《家事法庭》座谈会上分享工作经验。

  

为优化家事少年审判环境,营造温馨、温暖法庭氛围,上杭法院先后建设了家事少年圆桌法庭、“合”字型特色家事审判法庭、儿童观护室、多功能调解室、家事文化长廊等,邀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共同参与家事少年司法工作,促进当事人之间情感弥合,2025年以来,31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得以妥善审结,调撤率超过50%。

  

破雾:护少年迷途知返

  

15岁,本该是迎风奔跑的年纪,小卢却因一念之差参与聚众斗殴,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12个月的矫治教育。入校后,小卢认识自身过错,积极备考中考,以优异成绩被一所优质市属完全中学录取。然而,录取通知书在手,提前离校的申请却因矫治期未满被拒。求学之路受阻,2025年6月,小卢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我不是抗拒矫治,我知道自己以前做错了,我拼了命地学习,就是为了能早点回去做个正常的学生,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真的不想失去……”小卢道出了心底最迫切的呼声。

  

承办法官精准捕捉到本案的实质并非对原矫治决定合法性的否定,如果就案办案,不仅是打碎孩子逆风翻盘的渴望,甚至可能将其推向无望的黑暗,再难寻回向阳而生的勇气。

  

为此,承办法官主动向前一步,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更大化”为原则,向相关涉诉部门深刻剖析该案中教育挽救与犯罪预防的双重需求。经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启动评估程序,综合考量小卢的悔过表现后,依法准予其提前离校。秋季,小卢如愿踏入了心仪的校园,并主动申请撤诉。一纸撤诉裁定,不仅圆满化解了行政争议,更成功托举了一个少年的“未来可期”。2026年4月,该案例入选福建法院2025年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小卢的“向阳新生”,是上杭法院守护迷途少年的一个缩影。对于专门学校那些曾偏离航向的孩子,上杭法院把更多的帮扶工作做在了前头。

  

当法律对他们而言只是生硬的文字时,法院将他们“请进来”,举办“以法之名 护航迷途少年”主题法院开放日活动;当他们尚未察觉更深的险境时,法治辅导员“沉下去”,法官姐姐走进课堂,“面对面”拆解各种违法行为的伪装、讲透法律代价;当他们的心扉期盼春风拂面时,职能部门“在一起”,联合开展“趣学法”趣味法治游园会,一次次把温暖的法治阳光洒进心田。

  

“专门学校是罪错少年临界预防的核心阵地,也是我们涉少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重中之重。”该院“‘未’你启航”品牌主理人、刑庭副庭长蓝华秀介绍道,“聚焦常见易发犯罪类型,我们从思想根源上入手,强化法治教育,矫正行为模式,将法治课深度融入日常教学,带去旁听庭审的震撼、案例复盘的警醒、法治游园的启迪,用精准的靶向干预,为迷途少年点亮归途,助其重返正轨、重新启航、重塑新生。”

  

点灯:明法理微光汇聚

  

“苏区的先辈们也非常注重保护妇女儿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保护妇女青年条例》就规定:六岁以上的男女小孩,由予以免费教育。禁止贩卖妇女,禁止翁姑、丈夫虐待妻媳……”

  

“同学们,这份《法庭日刊》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战争年代,苏维埃坚持油印出报,内容直白通俗,既宣讲法律政策,又公开审判信息、案件处理结果等,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

  

在与古田会议会址隔河相望的古田法庭里,有一个诉说“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的展馆,是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近年来,上杭法院充分发挥“红色法魂在闽西”的独特优势,将红色文化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在青少年的心中点燃法治信仰的火种。

  

“家人的身份信息可以告诉陌生人吗?”“未知链接能点吗?”2026年5月12日,上杭法院干警走进古田中心小学,面对法官抛出的问题,孩子们在热烈的互动抢答中,将自我保护的法治密码深植心间。

  

这样的场景,只是上杭法院村居法官普法地图上被点亮的一角。2023年3月,上杭法院启动“村居法官”工作项目,部署“一村(居)一法官”,安排51名法官和法官助理下沉到全县21个乡镇344个村(居)。此后,他们的脚步踏遍了村居、校园:从幼儿园国旗下的法律启蒙,到中学课堂的防欺凌宣讲;从为社区流动儿童定制的“反诈锦囊”,到乡镇学校的殷切寄语;从精心制作“村居法官说案例”海报到编写《法润村居》普法宣传册……每一次普法,都是在点亮一盏法治的明灯;每一场宣传,皆是一束唤醒规则意识的微光。

  

从才溪乡调查的为民初心,到新时代“法理情”的生动实践,从古田会议的红色基因,到红土审判的观念塑造,变的是时代场景,不变的是上杭法院人对“家与少年”的深情守望。上杭法院将继续以更专业的审判、更高效的解纷机制、更人性化的关怀,守护万家灯火常安,少年逐梦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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