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量标尺”引领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这一理念是我国就业政策一以贯之的价值底色。进入 “十五五”时期,我国就业发展环境发生深刻转变:在“有没有岗位、多少人就业”的数量问题得到总体解决后,“就业质量好不好、发展空间够不够”已经成为衡量就业工作成效的核心。
国务院印发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并从五个方面提出目标要求: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从规划的目标设置看,我国就业政策实施重心进一步从侧重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与规模并重、以质带量,把“高质量”从抽象的发展愿景转化为可衡量、可考核、可执行的政策标尺。
从守住 “量的底线”到树立“质的标尺”
《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设定了以预期性指标为主体的量化目标体系,明确城镇新增就业 5500 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 %以内。这套指标为各级精准施策、守住就业基本盘提供了清晰抓手,实践运行成效显著,为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五”时期,就业政策的目标体系发生了值得注意的变化。《规划》在指标表中不再为城镇新增就业设定五年累计固定值,将其年均目标调整为“保持相当规模、各年度视情提出”,同时以五个“更加”勾勒出高质量就业目标的完整轮廓。从指标设置的结构看,就业政策的质量权重显著上升,但规模底线并未退场,而是转入弹性化的预期性管理。
在政策布局上, “十四五”围绕“稳总量”展开,聚焦扩大就业容量、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支持。“十五五”的就业政策框架则覆盖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产业与就业协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分类施策重点群体、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就业创业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就业风险应对等更广领域,体现的是稳量与提质二者并重。
“质量标尺”转化需要应对三重现实挑战
目标方向已经明确,下一步的关键是把抽象的 “质量标尺”落到基层执行层面。在这一过程中,需应对三重挑战。
统计监测体系有待优化升级。传统就业统计以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核心基准,默认劳动者拥有稳定劳动关系、固定工作场所和标准工时。但现实中,新就业形态已经深度改变了我国就业市场的整体面貌。传统统计框架对这些新问题尚未形成清晰统一的“标准答案”。更具隐蔽性的挑战来自技术变革带来的就业结构调整。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并非简单的“机器换人”,而是表现为替代效应与创造效应并存、岗位结构与技能需求同步重塑的动态过程。部分常规性、规则性较强的岗位职能面临调整,相关劳动者需要经历技能重构和职业转换。这种调整往往不是以集中裁员的形式出现,而是分散地体现在岗位内容变化、收入预期波动和职业发展路径的重塑之中,传统统计工具对此类渐进的、结构性的变化捕捉能力有限。《规划》已就“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体系”作出部署,要求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分析;同时,对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作出专门安排,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这些部署体现了风险前置的治理思路。但要让新的统计工具真正落地见效,仍需要一段持续完善的过程。
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网需要进一步织密扎牢。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庞大,社保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近年来中央已经作出部署,持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优化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缴费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五五”规划》将“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达到 3.45 亿人”列为发展目标,反映了持续扩大制度覆盖的政策取向。但从现状到达标,仍需回应若干操作层面的问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与传统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制度框架如何衔接,缴费机制如何适应非工资总额形态的收入,以及如何在统计制度层面明确口径、加强数据共享。规划已就此作出部署,提出“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制度”“明确统计口径”“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方向是清晰的,落地仍需过程。
基层就业服务能力需要同步提升。我国街道社区最基层的就业服务站所,承担着失业登记、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组织等核心公共服务职能,但不少基层服务人员习惯于扮演完成表格填报、政策传达的 “办事员”角色,服务能力与高质量就业的需求不相匹配。《规划》提出完善“全国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中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将其定位为集政策宣传解读、信息归集发布、在线业务受理于一体的权威网站。从功能上看,这为基层就业服务提供了数据与信息归集的基础支撑。但数据平台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基层工作者具备解读数据、识别需求、分类服务的专业能力。中央的顶层设计已经铺就道路,基层落地的“绣花功夫”仍需加快跟进。
构建适配 “质量标尺”的执行体系
针对上述三重挑战,核心在于把中央确立的 “质量标尺”,转化为地方可操作、可追踪、可评价的执行体系。
指标设计升维:对接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开展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这一部署为质量导向的统计监测提供了基本遵循。就业质量涉及收入水平、保障状况、发展空间等多个维度,评价体系的设计应在关注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就业结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的变化,使各类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变化能够进入监测视野,为就业形势分析和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监测机制升维:完善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基础。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分析,在掌握头部平台企业用工情况、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报酬重点调查、归集职业伤害保障数据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明确统计口径,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应用。
基层能力升维:强化一线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向是 “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基础巩固、数字赋能”。在基层能力建设方面,《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一线人员队伍建设”,具体包括“加快培养职业指导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等专业人员,支持建立职业指导工作室。定期开展就业公共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等业务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打造一批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人员训练基地”。同时,一手抓“ 15 分钟”就业服务圈等基层载体布局,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一手抓就业信息资源库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从功能上看,这些部署为基层服务提供了数据与信息归集的基础支撑,也明确了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路径,关键在于逐项落实到位。
“十五五”时期就业政策的转变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民生领域的具体实践。当前,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接下来需推进全链条的执行能力建设,让政策标尺上的每一格刻度,都真实对应每一位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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